本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
(一)环境影响报告书
报告详见附件:newhj/edit/uploadfile/20228/2022-8-23-11-20-15.pdf
(二)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。
(三)公众意见表
公众意见表见附件:newhj/edit/uploadfile/20228/2022-8-23-11-10-36.pdf
(四)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项目名称:本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
建设地点:南芬区思山岭街道石湖村,千金岭填埋场东北侧。
建设单位: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
环境影响评价机构: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
建设单位联系方式:通信地址:本溪市南芬区
联系人:丁艳杰
联系电话:024-42371609
环评单位联系方式:通信地址:大连市沙河口区凯泰铭座A座
联系人:王工
联系电话:0411-83769583
(五)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