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价公示 - 10t/a2,6-萘二甲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10t/a2,6-萘二甲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添加时间:2022/2/28 13:49:36  阅读:1100 

 


 10t/a2,6-萘二甲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要求,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,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,提出宝贵意见。

一、项目简介:

本项目为中试项目,位于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孵化基地内,原料为工业萘与丙烯、乙酸,生产工艺为萘与丙烯经烷基化及氧化制备2,6-萘二甲酸。配套建设公用工程、辅助设施、污水罐、废气处理设施等。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
1)环境要素识别及工程分析:根据项目概况识别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,确定污染物排放节点及排放量;

2)环境现状与分析,包括调查、分析区域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现状。

3)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。

4)提出环境保护措施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,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,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。
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和范围

1、征求意见的内容

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:环保方面的意见。

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:newhj/edit/uploadfile/20223/2022-3-1-11-8-7.pdf

2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
评价范围内可能受本项目直接、间接影响的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。

3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newhj/edit/uploadfile/20222/2022-2-28-13-54-2.pdf

4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
通过链接下载本项目公众意见表,并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或联系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,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

四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:

项目单位: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

联系人:李工

联系电话:0427-3102020

邮箱: lm19901218@163.com

地址:盘锦市双台子区园区街南、工贸路西孵化器研发楼

5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:

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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